各学院(校区):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17届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院(校区)2017届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反映。教育部要求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相关信息,作为招生计划安排、经费拨款、专业调整、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健全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各学院要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作为展示育人成果的重要契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编制。
二、认真细致做好学院(校区)2017届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要充分、客观地反映本学院(校区)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相关分析、主要特点、发展趋势以及对教育教学的反馈等方面情况。其中,应包含分院系、分专业的就业状况,有就业意愿未就业毕业生、升学、暂不就业等情况,统计数据要注明时间节点。要结合实际,突出本学院(校区)在鼓励毕业生基层就业、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就业指导服务、就业反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特色和经验做法。各学院(校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添、补充相关内容,使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更加完善、更有说服力。
三、2017年12月15日前,各学院(校区)要完成本学院(校区)2017届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报告纸质版由院长(校区常务副主任)签字后和电子版一起报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联系人:王洪杰(3924941)。我处将在中北大学就业创业网上发布,并汇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