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助困

首页 >> 学生工作 >> 助学助困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春季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2 17:5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次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学生积极向上,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热心公益,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院风,现对我院2017/2018学年春季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美利信奖学金:1名  、美利信助学金:4名。

二、评选对象:取得我校学籍的本科生。

三、评选要求

 

美利信奖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学业、科研上成绩优异、水平突出。

      3、身体健康,品德优秀,热爱集体。

      4、模范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未受到学校的任何处分。

                        

美利信助学金: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为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刻苦努力,一年内无不及格课程(按照原始成绩计算)。

     3、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反映。。

     4、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学年内未受到学校的行政处分。

 

四、评选原则及要求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评选,统筹兼顾。

2、由学院组织评审会,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3、被推荐学生除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清晰的证件照一张、大于1M的生活照一张、个人事迹材料一份(包括全面的个人简介及各方面表现,重点突出、段落清晰)、300字左右的真挚的感谢信,放于一个文件夹内,交于学院。

    4、 在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引导学生树立感恩母校、回馈社会的责任意识。

    5、美利信奖助学金原则上不与同期的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重复,上一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一等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得参评;

 

五、评审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报表(一式一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学生科,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及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

2.学院学生科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学校学生工作领导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复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助学金。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4月12

 

上一条:经济与管理学院进行2017-2018学年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答辩评选会
下一条:经济与管理学院假期走访慰问贫困学生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