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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14级学生综合排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9-08 15:0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次

14级各班:

    现将学生综合评分及各班排名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期为4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到教学科,电话3922274。

注:1、综合评分=平均学分绩点+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

    2、排名规则:

(1)综合评分高则排名靠前,若综合评分相同时,平均学分绩点高,则排名靠前;平均学分绩点若再相同,则看创新能力分;若创新能力分再相同,则看实践能力分。

(2)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分为0时,综合评分等于学分绩点,此时分数相同时,排名相同。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科

2017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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